这个内在人物带着一个特别难以理解的主题,这无疑是大多数人的主要问题之一。它是我内在“另一个人”的存在。“英文单词“Partner”已经非常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另一个人是我的一部分,即“part(部分)”。也就是说,他天生就是我的补充。但由于我在内在找不到他(也无法与他结婚),所以我必须得在外面寻找他。因此,他就是我个人所属的另一个人,我内在的一部分,在如俗语所说,我的“更好的一半”。
以一种神秘的方式,这个内在人物在我内在创造了一个寻人启事,它将被投射到外部,作为我被迫在外部寻找其真实对应物!带着内心的这个寻人启事,我在世界上奔波,并等待(或使天地动荡)那个在外在显现的人与这个内在的通缉令、这个寻人启事相匹配。
如果我找到了那个“另一个人”,那么寻人启事和现实就对上了,这个内在人物的任务也就完成了。通常情况下,接下来我会接纳另一个人,从而产生一种能量现象,它的磁场覆盖了我们两个人,我们称这种磁场为“恋爱”。但这并不是必然的,因为我们的内在人物不仅仅引导恋人找到彼此,还引导员工与老板、敌人与对手、生产商与客户等等。“信物”的真实义不是彼此应该相爱,而是应该相互调和,达到和谐。它们应该彼此和解。这两个部分应该再次合为一体(就像他们在很久以前灵魂上已经是一体的那样),也就是说,我应该与我的异性特质(在伴侣身上反映出来)重新达到和谐。当然,这个内在人物与这个主题站在一个永恒的困境中:即必须不断地与对方发生冲突。因为对方反映了我的异质性,所以它首先与我的本质发生了冲突。只有通过冲突、烦恼和评判,我才能在他的面孔中看到自己的面孔。
这个内在人物想要教导的是:照镜子吧,你看到的就是你自己。但是,也要看着你的伴侣(你的清洁工、你的老板、你的顾问等)的脸,你在那里看到的,也是你!只要我们相爱,这都不是问题。但在一段20年的婚姻之后,它就可能成为一个问题。不过,这仍然适用于这个相同的原则!①
① 无论是在恋爱关系中,还是在婚姻、工作、敌对或其他任何类型的人际关系中,都存在着同样的基本原则。这个原则就是:你所面对的每一个人,无论是你的伴侣、同事还是其他角色,都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你自己的一部分。这个内在人物教导我们,通过观察和理解他人,我们可以更深入地认识自己。这是因为他人的行为、情感和反应都可以成为我们自我了解的镜子。在恋爱的早期阶段,这种相互反映可能不是问题,因为爱情的新鲜感和强烈的情感联系往往能够掩盖差异和潜在的冲突。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尤其是在一段长期的婚姻关系中,两个人之间的差异和个性特点可能会变得更加明显,这可能导致冲突和不和谐。在这种情况下,内在人物的教导依然适用,因为它提醒我们,通过理解和接纳对方,我们也在理解和接纳自己的某些方面。这种自我发现和成长的过程是维持长期关系和谐与健康的关键。